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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代理记账:10月开始实施个税新政策2018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订,并10月1日起实施,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并且按照新的税率表计税。 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适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将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合并为“经营所得”。 将原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变更为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年,折合5000元/月。 以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税率(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将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为按年计算。 3%税率的级距扩大一倍,现行税率为10%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3%; 大幅扩大10%税率的级距,现行税率为20%的所得,以及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10%;现行税率为25%的部分所得的税率降为20%; 相应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这三档较高税率的级距保持不变。 另外,调整了经营所得各档税率级距,保持5%至35%的5级税率不变,其中最高档税率级距下限从1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网站原创:泰安公司注册|泰安工商注册|泰安代办公司注册|泰安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泰安代理记账|泰安0元免费公司注册泰安会计做帐|泰安创业扶持政策|泰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泰安大学生创业基地 电话:18605387375 地址: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商贸城3129 助力泰安中小企业发展 培育泰安创业发展新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