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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代理记账 法定资产损失与实际资产损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第四条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网站原创:泰安公司注册|泰安工商注册|泰安代办公司注册|泰安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泰安代理记账|泰安0元免费公司注册泰安会计做帐|泰安创业扶持政策|泰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泰安大学生创业基地 电话:18605387375 地址: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商贸城3129 助力泰安中小企业发展 培育泰安创业发展新环境 上一篇泰安代理记账 现金折扣能否扣除下一篇职工薪酬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