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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代理记账缺少发票的消费还有必要做账吗我们在购物时,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会为我们的消费开发票的,如果我们将其记账之后税务局会承认吗? 就会计处理而言,企业发生了经济业务、产生了经济行为,势必进行会计处理。会计准则对于收入、费用等的定义及确认,并没有设置必须取得发票这项条件。也就是说,缺少发票,不会成为企业不确认费用的原因。因此,即使没有取得发票,属于企业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的支出,均应当进行确认。作为一名会计人员,以上是相当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但是,如果企业由于真实、必要、合理的支出缺少发票,而使用其他发票代替,甚至购买发票等行为进行账务处理,这就属于支出的异常列支了。即违反了会计准则与职业道德,又涉嫌违反税法,实在是得不偿失呀! 现实中,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租赁厂房等,出于对支出的“节省”,又或者供应商与老板的“面子”问题,不取得发票的情况常有发生,但是这并不是我们不用记账的原因,可是,记账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那么容易出错呢? 因为一些会计被税务的“以票控税”整怕了,税务上的问题,让各位会计朋友开始怀疑账务处理的正确性、怀疑会计准则的权威性、甚至怀疑人生!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无法取得发票的。一般情况下,每年的5月31日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如果该日期前,企业无法取得对应支出的发票,则对应的支出需要做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增,也就是需要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俗称的,调表不调账。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能够取得发票的。汇算清缴前能够取得发票的,相对应的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①、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符合抵扣规定的进项税额依旧可以在取得并通过认证的当期进行抵扣; ②、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进项可抵扣,则说明没有新的经济业务发生,会计上就不再进行处理。 发票的本质,我们可以理解为记账的原始凭证而已,会计处理永远是根据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因为存在让人“怀疑人生”的税收法律制度,所以,才会存在一系列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差异性的问题。对两者差异性的完美驾驭,同样是一个好的会计人员的职业能力体现。做账靠准则、纳税依税法,是我们所有会计及财务人员的不变法则。 网站原创:泰安公司注册|泰安工商注册|泰安代办公司注册|泰安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泰安代理记账|泰安0元免费公司注册泰安会计做帐|泰安创业扶持政策|泰安大学生创业贷款|泰安大学生创业基地 电话:18605387375 地址:泰山大街利得摩尔商贸城3129 助力泰安中小企业发展 培育泰安创业发展新环境 |